3、7月29日-8月1日,考生填報志愿。落榜考生到原畢業的初中學校遞交補填志愿登記表(注明準考證號、姓名、補報學校、代碼等,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字),由縣市招辦和學校統一登記,在8月1日晚5點之前送交市考試院,超過時間視作放棄。
4、8月2日-3日,組織錄取。市考試院集中組織全市普通高中“計劃缺額補錄”(第一次補錄)。
注意,參加“計劃缺額補錄”的考生,必須在原畢業的初中學校而不是普通高中進行補填志愿登記手續。凡是在普通高中進行補填志愿登記手續的,一律無效,不作為補錄的依據。凡普通高中擅自為落榜或未達線考生辦理補填志愿登記手續,造成考生落榜(即形成所謂死檔)的,由該校自行負責。
二十三、落榜考生如何參加普高“第二次補錄”(新生缺額補錄)?
答:普通高中學校開學后部分新生未報到所形成的缺額可以進行補錄,即“新生缺額補錄”(第二次補錄)。錄取對象仍然是因個人填報志愿不當而未被任何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且達到高中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第二次補錄”具體步驟如下:
1、9月12日,公布缺額計劃。高中學校在開學十天后,統計本校未報到新生人數與名單,并及時上報市考試院;其新生缺額數由市考試院“宣城教育體育網”、“宣城招生考試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各高中學校同時向社會公布。
2、9月12-15日,考生填報志愿。落榜考生直接到高中學校遞交補填志愿登記表(注明準考證號、姓名、補報學校、代碼等,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字),由高中學校統一辦理考生志愿登記手續,每個考生只能填報一所學校。
3、9月18日前,組織錄取。補錄學校在9月18日晚5點之前,直接將補錄材料送交市考試院辦理補錄手續,超過時間視作放棄。9月18日“新生缺額”(第二次補錄)完成之后,市教育招生考試院一律不再辦理任何普通高中補錄取申請。
二十四、市教體局對規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行為有哪些舉措?
答:今年,市教體局繼續嚴格執行“兩個統一”,即招生計劃數與錄取人數相統一,錄取人數與入籍人數相統一;“兩個堅持”,即堅持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下降,堅持各校招生計劃不突破;“兩個反對”,即反對各招生學校自行公布志愿指導線或其他承諾,反對考生填報“死檔”;“兩個嚴禁”,即嚴禁強迫考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或代填志愿,嚴禁采取任何不正當的手段爭搶生源。
招生期間,市、縣(市區)教體局設立舉報電話,受理招生舉報投訴。市教體局舉報電話3033010。
二十五、今年我市在規范高中招生宣傳上有哪些規定?
答:一是規范招生宣傳材料制作發放。各校招生宣傳材料必須經所在縣市區教體局審核同意。二是規范宣傳內容。各校宣傳內容要實事求是,嚴禁通過詆毀他校來抬高自己,損壞全市的教育形象。三是各校招生宣傳必須由所在縣市區教體局統一組織,嚴禁招生學校私自到初中學校進行招生宣傳,干擾初中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四是及時將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印的《2017年宣城市中招問答》免費分發到考生手中,供考生填報志愿時參考。五是加強網絡宣傳。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章程從6月中旬開始,將分別在“宣城市教育體育信息網”、“宣城市招生考試網”、“宣城教育微信公眾平臺”,以及各縣市區教育信息網開辟專欄,統一登載宣傳。
二十六、考生可以通過哪些途徑了解今年招生錄取信息?
答:實施高中招生“陽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標準公開、錄取結果公開、招生咨詢和投訴辦法公開、違規處理結果公開。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是發布招生錄取信息的權威機構。市考試院將負責編印《2017年宣城市中招問答》,主要登載各類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代碼,發布我市中考成績、查卷、志愿填報方法,和各類學校招生政策方法、規范招生錄取行為舉措等;錄取期間將向社會發布《中招錄取簡報》,及時公布各批次學校分數線,計劃完成情況;“宣城教育體育網”、“宣城招生考試信息網”等也將在第一時間公布錄取信息等,考生可以根據我市錄取時間安排,通過上述網站隨時了解錄取進程,查詢自己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