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臨時停放收費標準的批復
市住建委:
根據《安徽省定價目錄》(2015版)和《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皖價服〔2016〕102號)等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臨時停放收費管理,規范停車收費行為,更好的疏導交通,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臨時停放收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臨時停放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具體標準詳見附件1。
二、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分為Ⅰ類區域和Ⅱ類區域,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城區主要道路及部分公共地塊,具體路段詳見附件2。
三、請你委督促運營管理公司辦理《服務價格登記證》,在道路醒目處設置統一收費公示牌,使用統一收費系統和稅務票據,接受社會監督。
四、本收費標準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期滿前2個月須重新申請審核。原《黃山市物價局關于道路兩側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的批復》(黃價字〔2009〕54號)同時廢止。
附件:1.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臨時停放收費標準
2.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路段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