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垃圾處理不斷向農村延伸的需要,提升農村生態環境,從源頭上減少環境污染,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日前巢湖市出臺了《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將構建“巢湖模式”來處理農村生活垃圾。
環境的改變,會給廣大百姓帶來一個宜居而祥和生活,而環境的改變不僅僅是城市。為不斷提升農村生態環境,減少環境污染。《實施意見》要求,推行“三四五”工作法,構建“巢湖模式”的“分類收集、定點投放、分揀清運、回收利用、生物成肥、焚燒減量處置”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運行體系。
《實施意見》對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工作,作出了具體可行的操作辦法。《意見》要求,建立垃圾三次分類收集體系。農戶對垃圾初分成“可爛垃圾”和“不可爛垃圾”進行分類;保潔員再將“不可爛垃圾”分成“好賣的”、“不好賣的”兩類;最后回收點進行終端第三次篩分,確定垃圾最終去處。
然后,再對垃圾進行四層分類處理。可爛垃圾按就地消化、開挖林地堆肥壟、機械粉碎生物制肥、興建玻璃鋼漚肥點和在有機物處理中心集中處置等方式處置;對可回收物進行回收利用;興建“三個一”的危廢回收體系和利用醫療垃圾回收體系,對有害垃圾進行特殊安全處理;其他垃圾集中統一運送至散兵鎮中材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系統,經篩分后集中焚燒處理。
最后,對分類處理后的垃圾,落實定點投放、定人收集、定時清運、定點處置、定責管理等“五定”保障措施。
目前,全市已初步建立相關管理制度、標準體系和監督考核機制。首批29個美麗鄉村中心村試點工作已開始,2017年底前,全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鄉鎮覆蓋率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