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方及招租內容
1、滁州市瑯琊區北門公共服務中心對其所屬的滁州市南譙北路418號(原中心街5號樓)一層二層房屋進行公開招租。招租方承諾本次招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無重大漏項、無虛假陳述及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招租內容介紹:滁州市瑯琊區滁州市南譙北路418號(原中心街5號樓),面積247.2平方米房屋對外出租。
二、租賃期限、起拍價和競拍增幅:
租賃期限為叁年,具體起止日期在《滁州市瑯琊區北門公共服務中心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中約定。
租金起拍價:46246萬元(肆萬陸仟貳佰肆拾陸元整)壹年
三、租金:
租賃的三年里第一年租金為中標價(稅前),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遞增5%,租賃期限到期后續租,按《租賃合同》中約定。
四、對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一)承租方須為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有經營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到現場實地踏勘,認真審閱 滁州市瑯琊區區北門公共服務中心依據《合同法》起草的《租賃合同書》,中標后,如需增加安裝水、電表等,由承租人自理。如有疑問須在競租前向滁州市瑯琊區北門公共服務中心提出。凡參加競租者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擬出租房產范圍并認可擬出租設施、物品現狀,同意《租賃合同書》中的條款。
(三)競得人須在簽訂《成交確認通知書》的7個工作日內,主動與招租方簽定《租賃合同書》,否則視為承租方自動放棄,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且招租方有權將資產對外公開招租。
五、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約保證金
競得人須在《租賃合同書》簽定時一次性一年租金轉入招租方指定帳戶。具體付款日期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競得人還須在《租賃合同》簽定時向招租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且無承租方責任后十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息)。
履約保證金為:叁個月房屋租金。
六、房產租賃用途要求
出租房產對外經營活動由乙方自定,乙方不得轉讓和轉租,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活動,易燃易爆、有環境和噪音污染的項目不招租。
七、公告期限 :
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8日止。
八、承租方確定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有底價的方式公開競價。投標人在開標前遞交密封投標文件,開標現場拆封投標文件并宣布投標人的報價,以報價最高者競得的方式確定承租方(最高競價如等于或高于底價,本次競價有效)。
九、開標時間:
本次招租會定于2017年9月30日16時在滁州市瑯琊區北門公共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舉行。
十、競租保證金
競租保證金:競租保證金金額:1萬元 。保證金采用現金繳納,由招標人在開標現場收取。中標人的競租保證金在與招租人簽定合同后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未中標報價人的投標保證金當場退還。未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報價無效。
競得人取得承租權后,其繳納的競租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多余部分轉為第一年租金,不足部分簽訂合同時一次性補齊;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證金未中標后現場退還。
十一、招租人聯系電話
滁州市瑯琊區北門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滁州市南譙北路164號
電話:3891053 15105506660
聯系人:鄭扣軍
滁州市瑯琊區北門公共服務中心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