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阜城道路交通環境和秩序綜合整治“百日攻堅行動”開展第二階段的整治工作。對駛入限行路段的各類三輪車、電動自行車進行引導走非機動車道。責令違法加裝遮陽傘、雨蓬的市民自行拆除。加大對四條重點路段內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內違法停車的清理。
整治范圍
交警、特警、交通、城管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對潁州路、清河路、潁上路、阜王路等限行路段的20余個主要路口開展集中整治。
潁州路:泉北路口、國貿路口、大戲院、電業局路口、文峰路口、白金漢宮;
清河路:蓮池路口、博物館路口、奎星路口、華聯大廈、金牛巷、毛家飯店;
潁上路:三里灣路口、青年路路口、商廈路口、紅旗中學路口、南站路口;
阜王路:南門口、海闊天空路口、浙商大廈路口。
整治時間
11月1日起為集中整治期,其中前兩天以勸導為主,第三天開始處罰。集中整治期后,轉入流動聯合執法期、長效鞏固期。上午早7時至12時,下午2時至晚7時,中午時段組織流動執法。
整治措施
對無證駕駛機動、電動等三輪車的按照無證駕駛處罰,對于有駕駛證、闖禁區的行為按照違反禁令進行處罰;參與客運的由交通部門對非法營運行為進行處罰;對于妨礙執行公務的,按照情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追究其治安、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