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關于調整淮南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通告
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結合我市實際,現對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作如下調整:
注:第一至三條自2016年12月1日起執行
1
提高城鎮職工醫保個人最高報銷限額和大額醫療救助保險投保標準
在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將城鎮參保職工個人最高報銷限額從每人每年28萬元提高到36萬元。城鎮參保職工住院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6.5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商業保險公司負責賠付。賠付標準為:6.5—10(含10)萬元按90%賠付;10—36(含36)萬元按95%賠付。
將城鎮職工醫保大額醫療救助保險投保標準由基金從每人每月6元提高到9元,城鎮參保職工從每人每月6元提高到9元。
2
提高城鎮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和大額醫療救助保險投保標準
在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將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3萬元提高至3.5萬元,城鎮參保居民住院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3.5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商業保險公司負責賠付。
賠付標準為:3.5—10(含10)萬元按80%賠付;10—20(含20)萬元按85%賠付。將城鎮居民醫保大額醫療救助保險投保標準從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元。
3
特殊罕見疾病的門診費用比照本市三級醫院住院標準政策進行報銷
五種特殊罕見病例即:幼年型特發關節炎、白塞病、外層滲出性網膜病變、腦垂體發育不良、狹顱癥。
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因其中一種疾病門診累計費用達15000元以上、且治療本疾病的,比照本市三級醫院住院報銷政策執行。
注:第四至八條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4
適當放寬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實現家庭共享
為充分發揮個人賬戶就醫購藥作用,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或住院治療時,屬個人負擔的部分,參保人員可以通過轉移個人賬戶余額方式支付。
5
調整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住院起付標準
城鎮參保職工醫保住院首次起付標準調整為:一級及以下醫院為400元、二級醫院為500元、三級醫院為700元。本結算年度內第二、三次住院在原有基礎上遞減50元,第四次及以上住院按第三次標準執行。
城鎮參保居民醫保住院首次起付標準調整為:一級及以下醫院為300元、二級醫院為400元、三級醫院為600元。本結算年度內第二、三次住院在原有基礎上遞減50元,第四次及以上住院按第三次標準執行。
6
調整基層衛生醫療服務機構住院報銷比例
將城鎮參保職工及居民基層衛生醫療服務機構住院報銷比例納入一級及以下醫院住院報銷比例標準執行。
1.城鎮職工醫保
(1)在職人員:在市內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醫院住院治療,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91%、89%、87%。
(2)退休人員:在市內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醫院住院治療,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93%、91%、89%。
2.城鎮居民醫保
在市內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醫院住院治療,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80%、75%、70%。
7
提高城鎮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報銷限額和報銷比例
(一)按實際城鎮參保居民人數(不含在校大學生),以每人每年55元的標準進行統籌,單獨列帳,居民個人不另繳費。(二)城鎮參保居民所選定點社區醫療服務機構看普通門診,其費用每次統籌基金按60%給予報銷,統籌基金單次最高支付36元(同一天只限一次)。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累計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為每人每年360元。
普通門診報銷費用由定點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即時與就診病人結算。
8
明確城鎮參保職工及居民市內急診門診搶救72小時無效死亡報銷規定
城鎮參保職工及居民在市內急診門診搶救留觀72小時內死亡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視同一次住院,由醫保中心按我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予以報銷。
本通知第一至三條自2016年12月1日起執行,第四至八條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原相關規定與本通知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針對上述幾點
如果您有意見也可以參與哦
具體方式如下: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結合我市實際,我局草擬了《關于調整淮南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和建議。具體事項通告如下:一、征求意見時間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4日。二、修改意見反饋請將修改意見以信函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市人社局醫保科,請注明提出修改意見者工作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聯系方式:0554-6884066??郵 箱:ybkwhb368@163.com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區陳洞路社保大樓四樓醫療保險科
淮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