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即將來臨,宣城市民需要注意了,下圖所示這些地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宣城市禁放煙花爆竹公益廣告
燃放煙花爆竹有十大危害:
一、引起火災,每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全國有數千起,引起大樓著火、森林火災。
二、燃放煙花爆竹使人員傷亡,根據各醫院的診療報告,每年除夕都是煙花爆竹致傷的高發期,大多都是炸傷臉部、眼睛,炸斷手指等,甚至死亡。
三、對老人和近距離燃放花炮者可能造成永久性的傷害——耳聾。
四、污染空氣,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使人引起氣管炎等呼吸系統疾病,在空氣中形成的酸雨,造成森林死亡,農作物減產或死亡。
五、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金屬氯化物的粉末和有害氣體,會使空氣重度污染,PM2.5嚴重超標至數十倍,使霧霾加重。
六、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粉末和殘留物含有砷(砒霜的主要成分),經雨水沖刷流入下水道污染河流,造成魚蝦死亡、甚至絕跡。
七、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震耳欲聾的巨響使人難以入眠,學生無法學習,電視無法觀看,行人受到驚嚇,病人膽戰心驚,心臟病人引發生命危險。
八、垃圾成山,環衛工人無法與家人團聚,勞累至極,不得休息。
九、燃放煙花爆竹,增加群眾負擔,特別是公款燃放,每次大型焰火花費人民幣上百至千萬元,浪費巨大。
十、煙花爆竹制造、裝卸、運輸,隨時都會爆炸,是流動的炸彈,一車煙花爆竹爆炸會炸塌一座橋,損失慘重。我們不能花費巨大的財力、人力治理空氣污染,一方面又是全民大放鞭炮、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