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了
《關于市區集體土地住宅房征收安置房
不動產登記和上市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通知》要求2017年3月28日蕪政辦〔2017〕11號文件下發后實施征收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江北區域沈巷鎮、二壩鎮、湯溝鎮、白茆鎮除外),被征收人原集體土地上住宅房被征收后,安置到國有土地上不動產登記和上市交易,給安置戶核發的不動產權證上不再注記“集體土地安置,轉讓須執行市政府相關規定”字樣,上市交易不需補交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
具體細則如下:
一、2017年3月28日蕪政辦〔2017〕11號文件下發后實施征收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江北區域沈巷鎮、二壩鎮、湯溝鎮、白茆鎮除外),被征收人原集體土地上住宅房被征收后,安置到國有土地上不動產登記和上市交易,給安置戶核發的不動產權證上不再注記“集體土地安置,轉讓須執行市政府相關規定”字樣,上市交易不需補交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
二、2017年3月28日前實施征收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被征收人原集體土地上住宅房被征收后,安置到國有土地上不動產登記和上市交易執行蕪政辦秘〔2014〕16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
(一)2008年3月1日前(三山區為2009年3月1日前)實施征收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安置戶按照安置房登記全面積補交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
(二)2008年3月1日(三山區為2009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間實施征收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面積中按基準價格及以上購買部分的面積,由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單位根據房屋征收(拆遷)協議進行核算,上市交易時安置戶需按照安置房登記面積減去按基準價格及以上購買部分面積的差補交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
三、完善建立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明細表制度。對實施征收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單位需安排熟悉集體土地房屋征收(拆遷)政策的部門(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備案)制作征收安置明細表,由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單位安置房發證辦公室在辦理安置房首次轉移登記(開發建設單位轉移至安置戶)使用。征收安置明細表需據實填寫每戶被征收人姓名、被征收房屋面積、貨幣補償部分房屋面積、征收時段、安置房坐落、安置房登記面積、基準價格及以上購買部分面積、補交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面積(涉及同一被征收房屋安置多套安置房的,按照多套安置房面積比例計算每套安置房應補交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面積)等。
四、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會同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安置房發證辦公室在辦理安置房首次轉移登記時,根據征收安置明細表同時在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簿中注記“集體土地安置,轉讓需補交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面積:**平方米×交易價格×5%。”字樣,蕪政辦〔2017〕11號文件下發后實施征收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江北區域沈巷鎮、二壩鎮、湯溝鎮、白茆鎮除外)除外。
五、集體土地住宅房征收安置房上市交易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以市地稅部門房產市場交易納稅價格為計費基數,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在辦理安置房上市轉移登記時一并收取。補交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后的征收安置房,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簿中不再注記“集體土地安置等”字樣,其再次上市交易不受限制。
六、江北區域沈巷鎮、二壩鎮、湯溝鎮、白茆鎮按照原區劃調整前各縣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以及《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蕪湖市江北區域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暫行規定的通知》(蕪政辦〔2016〕8號)實施征收的,被征收人原集體土地上住宅房被征收后,安置到國有土地上不動產登記和上市交易按照蕪政辦秘〔2014〕16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下發前,已給集體土地住宅房征收安置房安置戶核發注記“集體土地安置”字樣但未注記“轉讓需補交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面積”的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的,涉及上市交易需補交土地收益和建設規費,由相關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單位確定的部門根據上述要求完善集體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明細表,并加蓋公章交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作為計征或免征依據。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可 以 辦 證 的 安 置 小 區
鏡湖區
目前,鏡湖區共有18個安置小區可以辦證,包括濱江家園、濱江山莊、赤鑄山莊、端家園、花園一期、花園二期、徽商春天、江南春城、來龍里、圣地雅歌、棠梅園(鏡湖區)、石城湖、天湖花園、在水一方、弋江新生活、鏡湖新城1#、鏡湖新城3#、新都花園。
弋江區
目前,弋江區共有11個安置小區可以辦證,包括金域藍灣、瑞東園一期、瑞東園二期、南瑞金坤園、金澤苑、中央城、弋江嘉園徽韻小區、弋江嘉園幸福逸居、麻紡廠倉庫安置小區(禹王宮)、江南春城。
鳩江區
目前,鳩江區共有12個安置小區可以辦證,包括錢橋小區、城東小區、十里小區、褐山花苑、濱江新居、金灣錦苑、石城湖小區、銀湖小區、金灣小區、陽光翰庭、水岸星城、鳩玆家苑。
市建設
包括江南春城、濱江山莊、赤鑄山莊、圣地雅哥、棠梅園。
房 產 證 辦 理 地
想要產權證了解辦證地點可是第一步
為了方便安置區產權證的辦理
蕪湖市現有3處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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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服務中心
地址:蕪湖市鳩江區瑞祥路88號皖江財富廣場C1座市民服務中心
時間:9:00-12:30,13:30-17:00
電話:0553-383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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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分中心
地址:蕪湖市天井山路38號蕪湖國能電力公司一樓
時間:9:00-12:30,13:30-17:00
電話:0553-302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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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區分中心
地址:蕪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港灣路27號
時間:8:30-12:00,14:00-17:00
電話:0553-5844378
辦 理 產 權 證 需 要 的 資 料
辦理產權證究竟需要用到哪些證件,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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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位住戶為例:
納稅人持交件材料至皖江財富廣場B1座
辦稅服務廳咨詢臺交件
十個工作日(或收到短信)后持受理單
至皖江財富廣場B1座辦稅服務廳
憑受理單刷本人身份證取號辦理繳稅
交納物業維修資金
C1座市民服務中心二樓不動產登記中心取號交件
發證窗口繳費發證
辦證攻略,速速收好!
最后小編為大家送上一波辦理攻略
掌握這幾步,不動產證輕松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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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子們應先到各區安置單位辦理房款結清手續
領取安置房初始登記證、拆遷安置明細表
(如建設單位在辦理初始登記時已交無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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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稅務部門辦理契稅申報、繳納
到物業資金交費窗口繳納物業維修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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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區安置房辦證窗口完成交件、繳納費用事宜
領取登記受理單
同時持受理單到指定窗口登記免費郵寄信息
辦理證件郵寄業務
(蕪湖市范圍內免費,是不是特別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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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業務經審核登簿、繕證后
即可領證或或權證寄送到家
五 個 工 作 日 即 可 辦 理 完 成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
現在咱們辦理不動產登記時
已經由原來的3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