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機構存在
“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
等不良行為?
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卻對外營業?
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
亳州市將重拳出擊!
5月7日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
《亳州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實施方案》
嚴查超綱教學、提前教學
建立培訓機構“黑白名單”
舉報電話也公布了
治理重點
重點治理面向中小學生非學歷文化培訓機構所開展的以應試為目的違規培訓行為。具體排查范圍:
1.面向中小學生開展非學歷文化培訓機構。
2.依法取得教育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
3.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
(1)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且未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機構。
(2)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未依法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機構。
4.存在安全隱患的辦學機構。
5.培訓機構存在的違背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辦學行為。
6.中小學校和教師行為規范相關情況。
治理任務
1.治理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
加強消防、食品、公共衛生等安全管理,嚴禁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辦學活動,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辦整改。
要嚴格辦學資質審查,嚴禁“無證無照”“有照無證”和“超范圍”辦學,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并妥善處置;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
2.治理語文數學等學科類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行為
嚴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嚴禁將培訓成績以各種形式提供給中小學校,嚴禁開展參加培訓學生有關升學情況的宣傳,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知識教學類(如語文、數學、奧數等)學前班;
(網絡配圖)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3.治理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和“非零起點教學”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個別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治理分工
1.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市、縣區聯動,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民政、人社、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門共同負責的聯合整治領導小組。市教育局及民政、人社、工商等相關部門實行全過程跟蹤問效,并負責督查義務教育學校開展學生課后服務政策落實情況及專項治理后期監督檢查工作。
2.縣區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相關部門負責本區域內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溝通協調,制定工作方案,進行任務分解,規劃時間表和路線圖,倒排工期、熱實責任,并由各縣區教育局牽頭定期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市教育局。各縣區的工作方案要在5月20日前向社會公布,并報市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縣區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門要聯合公安、消防、城管和鄉鎮(街道)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摸清情況,集中整治。
4.縣區教育局負責查處與中小學校和教師有關的增加學生課外負擔的不良行為。負責牽頭建立《白名單》,公布無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建立《黑名單》,公布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
5.縣區教育局負責全面普查登記本轄區內各中小學校每一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為專項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
治理步驟
第一階段:排查摸底(2018年6月中旬前完成)
各縣區通過培訓機構申報審批、中小學生和家長參與課外培訓機構培訓情況登記、社區走訪調研等多種途徑,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拉網式摸排。
全省建立統一登記平臺,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縣區相關部門和各校分別逐級將摸排結果分類別計入全省統一設計的校外培訓機構摸排和處理問題臺賬表格,為全面整改提供依據。各縣區第一階段摸底情況要于2018年6月25日前報送市教育局。
第二階段:全面整改(2018年7月至12月)
1.分類實施整改。各縣區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違規問題臺賬要分類建立臺賬和整改方案,實行銷賬制度,督促逐一整改,對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訓機構,相關部門按照機構開展業務范圍,依法依規處理。
2.建立公告制度。縣區教育局負責牽頭建立《白名單》,公布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建立《黑名單》,公布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
整改期間,省、市將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情況督查,并自8月份起,實行整改情況進展月報告制度。各縣區教育局要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匯總上報整改進展情況。
第三階段:督促檢查(2019年1月至6月)
各縣區要在2019年2月份前完成自查,進行工作總結,布置下階段工作。
市教育局將從2月份開始,不定期地赴各縣區開展專項督查(跟蹤抽查),并在4月份前,完成復核檢查,確保所有縣區完成專項治理任務。各縣區專項治理行動總結報告于3月底前報市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如果大家發現有違規的校外培訓機構,
請通過以下途徑舉報!
市教育局
舉報電話:5125266
郵箱:bzjyxwpxj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