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單位:池州市國土資源局
處理意見:我市從2015年11月10日開始不再發放房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而發放“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利證書。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不動產首次登記,是指不動產權利第一次登記。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不得辦理不動產其他類型登記。因此,在開發企業申請辦理房屋首次登記和土地分割后,購房人才可以憑申請表、土地分割證、購房發票、購房合同等相關資料即可辦理個人不動產權證。
處理單位:池州市國土資源局
處理意見:我市從2015年11月10日開始不再發放房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而發放“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利證書。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不動產首次登記,是指不動產權利第一次登記。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不得辦理不動產其他類型登記。因此,在開發企業申請辦理房屋首次登記和土地分割后,購房人才可以憑申請表、土地分割證、購房發票、購房合同等相關資料即可辦理個人不動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