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
亳州市出臺
《亳州市優秀教育人才
引進和獎勵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
符合條件的優秀教育人才
可獲得30萬元至80萬元安家費
生活補貼
每人每月2000元至5000元不等
是不是很心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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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重量級的“英雄帖”吧!
引進人才分三類
本《辦法》引進的優秀教育人才適用于我市公辦中學、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引進的人才層次包括三類,即一類人才、二類人才和三類人才。
1
一類人才
一類人才包括全國知名校長、模范教師、優秀教師,省突出貢獻人才、首席專家、“百人計劃”人選等,
同時近5年內獲得國家級優質課大賽二等獎以上或省級優質課大賽一等獎,且具有正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或與此類人才具有相當職務職稱的市外在職教師,
年齡在4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50周歲;
2
二類人才
二類人才包括省模范教師、優秀教師等,
同時近5年內獲得省級優質課大賽一等獎及以上,且具有副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和高級技師等高技能人才的市外在職教師,
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
三類人才
三類人才包括具有地市級教壇新星、優秀教師等榮譽,
同時近5年內獲得省級優質課大賽二等獎或市級優質課大賽一等獎,且具有一級教師(中專講師)以上職稱的市外在職教師,
年齡在40周歲以下。
安家費和生活補貼
對新引進并與我市學校
簽訂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
給予安家費和生活補貼
具體標準為:
1
一類人才
一類人才安家費80萬元,生活補貼每人每月5000元;
2
二類人才
二類人才安家費50萬元,生活補貼每人每月3000元;
3
三類人才
三類人才安家費30萬元,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000元。
安家費按6:2:2比例分3年發放,生活補貼發放時間為5年。
若在5年聘用期內離職,安家費和生活補貼從當年停發,并全額退還已領取的安家費,返還財政。
其他緊缺特需人才,可通過校園考核招聘的方式引進。條件可放寬到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公費師范生、“雙一流”大學本科生。簽訂勞動合同后,可享受連續5年每月1000元的生活補貼。
我市公辦學校從外市引進上述人才且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在單位空編的前提下可解決事業單位編制。
家庭成員安置
為解決市外優秀教育人才
來我市工作的后顧之憂
《辦法》對其家庭成員的安置
也拿出了解決方案
按照規定,隨遷配偶安置根據原就業情況及個人身份、任職能力等,依據“對等、空編、自愿”的原則,按照管理權限分級負責,屬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由用人單位和教育主管部門向本級政府提出意見,經本級政府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
隨遷子女來我市入學,由教育主管部門協助,按照就近原則自主擇校。如果夫妻雙方同屬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則按照各自相應標準發放安家費和生活補貼。
對于在我市工作期間,新取得上一類別榮譽稱號、職稱的人才,從取得之日起享受上一類別生活補貼,前后總享受時間為5年。
市內人才也有獎勵
人才強教戰略和優秀教師隊伍的壯大
除了需要大量引進市外優秀教育人才外
更需要留住本地優秀教育人才
《辦法》還拿出了市內優秀教育人才獎勵辦法,其中,對教師的個人獎勵方面,從獲得市級“藥都最美教師”、教壇新星、學科帶頭人,到省優秀教師、特級教師、江淮名師,再到全國模范教師、師德楷模、優秀班主任等稱號的我市優秀教育人才,分別給予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