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是肥東在編在在職老師,2年前在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確診得了高血壓,需要每天服用降壓藥物,一個月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請問門診開藥的費用可以報銷嗎?需要什么條件?需要什么材料?辦事流程?請詳細說明,謝謝。
解答來源:肥東縣
解答內容:經醫保局了解:1、政策規定根據關于印發《合肥市特殊病門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合醫改辦〔2019〕14號)規定,參保人患有高血壓病等44種疾病且符合鑒定標準的,可申請特殊病門診卡享受特殊病門診待遇;高血壓病具體標準如下:符合高血壓診斷標準,經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住院確診,并符合下列情況之一:(一)合并有心(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腦(腦出血、腦梗死)、腎(血肌酐>177μmol/L、腎移植術后、腎透析)并發癥之一;(二)視網膜病變(出血或滲出或視乳頭水腫);(三)持續兩年以上門診降壓治療記錄;(四)兩年以上2型糖尿病用藥記錄。2、辦理流程申請人攜帶相關病例材料(包括門診病歷、出院記錄、與鑒定標準相應的各類醫學檢查報告單等)到肥東縣醫保中心申報。經醫保管理部門組織相關學科醫療專家組按鑒定標準對申報資料進行病情分析后,認為符合標準的,發放《特殊病門診醫療卡》;專家組認為需要進一步補充相關材料的,縣醫保中心會向您詳細說明。申請人自領卡之日起,可在本人選擇的定點醫院享受特殊病門診待遇。3、申報地點肥東縣包公大道和太子山路交口,縣社保中心一樓8號窗口,聯系電話0551-6775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