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是合肥人,想和外國人合伙注冊一個公司,需要哪些資料,在哪里辦理?
解答來源:市市場監管局
解答內容:經企業注冊局了解,外資企業設立材料如下: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外商投資的公司填寫)/《非公司外資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填寫)。2、公司章程、合同(合同僅限于依照《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法規申請設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公司章程、合同需投資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各投資方蓋章的原件,投資者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企業應提交審批部門審批后的公司章程、合同。3、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中方投資者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后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后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4、法定代表人、董事/聯合管理委員會委員、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外商投資的公司提交董事的任職文件,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提交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委員的任職文件)。5、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注:申請人可采用承諾方式,無須現場提供)6、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可以與第4項合并提交)7、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原件或有效復印件。8、外國投資者的資信證明(僅限于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即資本信用證明書,由與該外國投資者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9、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僅限于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企業提供)。注:1)依照《公司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法規,申請設立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本規范。2)外資企業不涉及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審批事項,適用備案管理。國家規定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由國務院發布或者批準發布。3)經營范圍涉及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的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提供相應的批準文件和許可證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