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
利辛縣發布
2019年城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選調公告
符合條件的速速圍觀
2019年利辛縣城區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選調公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深化教師“無校籍管理”改革,加大我縣范圍內教師的交流力度,根據有關會議精神,現就2019年城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選調工作公告如下:
選調范圍
全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
選調計劃
選調初中教師79名
小學教師199名
幼兒園教師68人
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政治素質、業務素質;
2.任教3年以上(2016年 4月25日前參加工作);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4.初中教師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幼兒教師須具備幼兒師范或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的中師及以上學歷;
5.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9年5月11日至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地點:利辛中學。
(三)現場審查。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有本人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的《2019年利辛縣城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選調報名資格審核表》(附件2)。報考人員所填信息須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同時要對提供材料真實性簽署承諾聲明。
2.合格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應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經核準,減少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如因不能開考被取消崗位計劃的,允許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3.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發現重復報考的,取消其報考資格。
4.領取準考證。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
1.面試時間:2019年5月19日。
2.面試地點:利辛中學。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無生上課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
4.面試內容:所報學段學科現行課本內容,不指定具體版本。
5.面試時限:準備時長40分鐘,無生上課時長15分鐘。
6.面試成績的計算和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原則上同一崗位只設一個面試小組,但對同一崗位因報考人數較多、需要安排2個以上面試小組的,面試成績不等同于最終成績,為平衡不同面試小組考官評分的差異,保證公平公正,采取公務員考試和事業單位招聘面試普遍采用的修正系數法計算考生面試最終成績。
7.確定擬選調入圍人員
分報考崗位,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選調入圍人員。最后一名總分并列的,一并入圍。擬選調入圍人員確定后在上述網站公示7天。擬選調入圍人員因存在問題被取消選調資格,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具體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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