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政府網站
公布了龍子湖區多個區域
房屋征收公告及補償方案
涉及的區域有宋莊片區、濱河花園B、D地塊
席夢思廠宿舍周邊棚戶區(二期)
具體公告及補償方案如下
宋莊片區征收公告及補償方案
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政府決定對蚌埠市龍子湖區宋莊片區安置房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現將房屋征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城市規劃和棚戶區改造需要。
二、征收范圍:該區域房屋征收范圍,已經規劃部門確定:東至舟橋部隊西圍墻及馬村路用地紅線、西至規劃新城路用地紅線、南至治淮變北圍墻、血站北圍墻及治淮路規劃紅線、北至航運技校及原科技學院南圍墻。
宋莊片區安置房征收項目紅線圖
三、征收部門:蚌埠市龍子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委托龍子湖區解放街道具體實施。
五、征收補償標準:嚴格按照該區域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執行。請被征收人到征收現場辦公室及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bblzh.gov.cn/)查詢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六、在征收范圍內不得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改變房屋及土地用途、產權分戶、戶籍入戶和分戶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七、提供安徽永合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和安徽中信房地產土地資產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兩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該區域被征收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協商選擇確定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實施房屋征收評估。具體協商選擇辦法詳見征收部門通告。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九、希望廣大被征收人積極配合征收部門工作,在征收方案規定的簽約期限內簽訂房屋征收協議并實施搬遷。
十、對上述房屋征收決定有異議的,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可在60天內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三個月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征收工作的正常進行。
特此公告
2019年4月4日
龍子湖區宋莊片區安置房項目土地上
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第一條 征收目的及方案制定依據
根據城市規劃和棚戶區改造需要,龍子湖區人民政府將對宋莊棚戶區實施房屋征收。征收范圍內屬于國有用地的,依據《蚌埠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蚌政〔2011〕第26號文件執行;征收范圍內屬于集體用地的按照《蚌埠市市轄區集體土征收拆遷補償安置規定》(蚌政〔2013〕38號)文件和《蚌埠市集體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標準的通知》(蚌政〔2016〕19號)執行。
第二條 房屋征收范圍
該區域房屋征收范圍已經規劃部門確定: 東至舟橋部隊西圍墻及馬村路用地紅線、西至規劃新城路用地紅線、南至治淮變北圍墻、血站北圍墻及治淮路規劃紅線、北至航運技校及原科技學院南圍墻(詳見征收范圍紅線圖)。
第三條 征收補償的標準、方式及安置地點
1、國有土地上建筑物補償標準
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裝修附屬物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詳見(蚌政〔2011〕第26號文件。
2、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對征收拆遷人補償具體按照(蚌政〔2013〕38號)文件和(蚌政〔2016〕19號)執行。
安置方式: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方式原則上以房屋產權調換為主。
安置地點:就地安置,安置房設計為高層。
第四條 簽約期限
簽約期限為3個月,簽約日期為2019年4月22日-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