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網上有很多關于農民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權,國家給予補償的政策,請問國家是否有此政策?如果有,請問安徽省農民如何申請?是否有限制條件?若有,有哪些限制?補償標準是什么?
解答來源:市農業農村局
解答內容:經了解,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規定:“十五 將第二十九條改為第三十條,修改為: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給發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獲得合理補償,但是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承包方自愿退出承包地,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即可。至于補償,目前尚無具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