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為保障學校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新進工作人員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七、其他事宜
1.給予聘用人員辦理入編手續,工資及相關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2.公開招聘符合條件人員可享受阜陽市關于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待遇。
3.本次公開招聘筆試、專業測試費用由學校承擔,考生無需繳納相關費用。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應聘人員往返車費、住宿費按安徽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支出標準予以報銷(需提供相關票據)。
4.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8-2179011(阜陽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部)監督舉報電話:0558-2198283(阜陽職業技術學院紀委)0558-2264191(駐人社局紀檢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