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宿州這類家庭的注意了
宿州市下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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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宿州市政府網發布了《宿州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根據通知,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每人每月45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每人每月350元;所有計劃生育特扶困難家庭60周歲以上老人,按規定享受“四個兜底”政策
為深入實施宿州市2019年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19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號)和省衛健委、省財政廳《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具體調整:
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每人每月45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每人每月350元;各縣區原標準高于本標準的按當地標準執行。
一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特別扶助金不低于每人每月400元,二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特別扶助金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三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特別扶助金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
這些情況可領取
扶助對象資格條件
1、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滿49周歲
(3)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
到三級以上)。
2、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特別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施行了計劃生育手術
(2)按規定鑒定為三級以上的并發癥,并持有縣級以上并發
癥專家鑒定組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技術鑒定書》;
(3)并發癥尚未治愈或康復
什么時候開始領取
女方年滿49周歲開始領取特別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須年滿49周歲。
已超過49周歲的,從其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扶助金。
資格確認程序
1、扶助對象資格確認程序
(1)本人申報;
(2)村(居)民委員會評議
(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
(4)縣(區)衛生健康部門復查審核、確認并公布;
(5)省、市衛生健康部門抽查、邏輯審核、備案
(6)對經審核不符合資格確認條件的對象進行回訪
附完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