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變型拖拉機交通管理,凈化城區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和國家、省兩級農業、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關于開展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決定對非宣城籍變型拖拉機實行市區禁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禁行區域:
市區青弋江大道以東、以北(含青戈江大道),南漪湖大道和陵陽路以西(含南漪湖大道、陵陽路)、S32宣銅速以南的圍合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禁行對象:
非宣城籍的變型拖拉機(即外省和本省外市號牌的變型拖拉機)。
禁行時間:
24小時禁止通行。
對因涉及民生、搶險救災等特殊原因確需駛入禁行區域的非宣城籍變型拖拉,需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二大隊批準后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通行。
對違反本公告規定,駛入禁行區域內的非宣城籍變型拖拉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本公告自2019年5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