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保險有哪些種類,繳費和報銷標準是多少。適合農村的醫療保險政策有哪些,請發份政策文件。
處理意見:尊敬的網友,您好!已電話與您聯系解釋,告知您我縣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220元/人。保險政策為:1、參保患者在定點鄉鎮衛生院門診就醫按55%補償, 醫藥費單次補償封頂線22元。在村衛生室門診就醫按60%補償,醫藥費單次補償封頂線15元。2、住院費用可以按規定比例獲得報銷,在我縣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住院醫藥費用實行保底補償,最低補償比例分別為80%、70%。3、參保患者當年住院(含省外)及特殊慢性病門診獲得補償的累計最高限額(不含大病保險補償)25萬元。若參合群眾患重大疾病,醫療費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可由大病保險基金再次給予補償, 最高還可再補償20萬元。4、慢性病患者,憑《慢性病就診證》在各級定點醫院就醫的門診醫療費用,也可以獲得報銷。常見慢性病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其可補償費用的補償比例為60%。年度補償總額上限3000元。特殊慢性病的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其可補償費用直接比照同級醫院住院補償政策執行。5、參合孕婦正常分娩可獲得800元的定額補助。6、已參加我縣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非貧困人口,在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年度住院合規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部分患者)補償后,政府予以再保障,即:縣內醫院年度累計自付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的,在市級醫院年度累計自付合規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的,在省級醫院年度累計自付合規醫療費用超過5萬元的,對超過部分予以再保障。個人自付封頂額按照我縣參合居民年度內就診最高級別醫療機構確定,年度再保障封頂線20萬元。7、貧困人口在省內醫療機構發生的限額內門診費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門診)合規費用納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圍。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政策補償后,貧困人口在省內縣域內、市級、省級醫療機構就診的,個人年度自付封頂額分別為0.3萬元、0.5萬元和1.0萬元,年度內個人自付合規費用累計超過個人自付封頂額時,超過部分的合規費用由政府兜底保障。個人自付封頂額按照貧困人口年度內就診最高級別醫療機構確定。8、貧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個年度內門診醫藥費用,經基本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兜底保障補償后,剩余合規費用由補充醫保再報銷80%。感謝您的留言,如您有其他問題歡迎您再次來信咨詢。
處理單位:濉溪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