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請問肥東新農合在合肥省立醫院就醫,報銷比例是多少?
解答來源:肥東縣
解答內容:經縣醫保中心核實,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合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合政〔2018〕96號)精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包括住院待遇、門診待遇他其他醫療待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普通住院,設置起付線,起付線以下費用由個人自付,起付線以上、基金支付限額以內的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按比例分擔。起付線及支付比例為:參保居民在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省屬三級醫院住院治療的,起付線分別為200元、400元、600元、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90%、85%、80%、75%。跨縣域和合肥市區住院治療的,起付線增加1倍;通過分級診療逐級轉診和在上級醫院急診搶救的,基金支付比例不變;未通過分級診療逐級轉診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普通住院醫療費用實行保底報銷,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45%比例報銷。為此,如你就我縣參保人員,在省立醫院就醫住院,屬于跨市區治療,起付線為2000元,通過逐級轉診政策內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為75%,未通過逐級轉診政策內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為70%。經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一個保險年度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1.5萬元)部分,由大病保險給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