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屬于肥西縣高店鄉高升村村民,本人小孩5月份因肺炎在淮南市婦幼保健院門診治療,醫藥費2000元左右,現發票和病例都有。請問是否可以回家通過新農合報銷,望給予回復,謝謝。
解答來源:肥西縣
解答內容:經縣醫療保障局了解,根據合政〔2018〕96號《合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的規定。額普通門診,一個年度內,參保居民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普通門診(不含特殊病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單次達到300元且年度累計超過600元的,超過部分按40%比例給予報銷,年度基金累計最高支付1500元/人。您可以在6個月以內攜帶相關材料到肥西縣城鄉居民服務中心網點進行醫保報銷非即時結算。報銷咨詢電話:0551-6816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