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馬鞍山市教育局召開新聞發布會
發布馬鞍山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錄取政策
(一)基本條件
1、在我市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且考試成績達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普通高中錄取要求。
(二)原則和依據
普通高中錄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
錄取依據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包括省統考各科目成績、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統考各科目成績等級總值,將省統考各科目成績等級按照A、B、C、D分別為4、3、2、1賦值,各等級值之和即為等級總值;三是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等級總值,將各維度評價等級按照A、B、C、D分別為4、3、2、1賦值,各等級值之和即為等級總值;四是考生志愿。
各批次學校錄取,當最后一名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并列時,先比較省統考各科目成績等級總值,再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總值,如仍不能區分則一并錄取。
(三)考試成績呈現方式
1、省統考各科目成績
省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品德與歷史、物理與化學成績仍按原始分和等級相結合的方式呈現。每一科目均按照考生成績排序,前30%(含30%,下同)考生成績為A等級;31%-60%的考生成績為B等級;61%-80%的考生成績為C等級;80%以后的考生成績為D等級。
2、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
理科(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滿分10分,以考生實際得分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并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踐與創新”維度的實證材料。
3、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
體育與健康考試滿分60分,以考生實際得分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并作為綜合素質評價“運動與健康”維度的實證材料。
(四)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五個維度。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價等級”兩部分組成。綜合評語主要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評語要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綜合素質五個維度的評價結果,除公民道德素養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外,其他維度以等級方式呈現,分為A、B、C、D四等。
(五)考生志愿填報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知分填報志愿。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可通過“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務服務網”進行查詢。 考生志愿由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網上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