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錄取辦法
(一)市區招生錄取辦法
1、省示范高中“指標生”分配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馬鞍山市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關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9年市區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100%分配到市區各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下同)。
(1)“指標生”分配計算方法。
◆2019年省示范高中指標生分配計算方法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給某初中的指標=該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數×〔(該初中畢業生數÷全市初中畢業生總數)×65%+(2011-2013年該初中升入該省示范高中學生數的平均數)÷(2011-2013年該省示范高中計劃數的平均數)×30%〕
◆另外5%指標是根據學校綠色評價結果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給某初中的5%指標=該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數×5%×[(該初中畢業生數÷全市初中畢業生總數)×(1+(該校綠色評價得分-全市初中綠色評價平均分)/100)]
◆市二中國際班參照上述辦法進行分配。
博望區學校考入省示范高中基數參考2013年博望區學校中考錄取市區省示范高中情況確定。
(2)各省示范高中分配的招生計劃數。
市二中招生計劃936人,扣除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計劃18人后,將918人分配到各初中;
紅星中學招生計劃840人,扣除體育(含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計劃24人后,將816人分配到各初中;
安工大附中招生計劃600人,扣除藝術特色班和體育特長生計劃102人后,將498人分配到各初中;
市二十二中招生計劃600人,扣除面向市區招收的宏志生和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42人后,將558人分配到各初中。
2、錄取批次與志愿設置
2019年繼續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錄取批次及志愿設置具體如下:
(1)提前批次。市二中縣域班、國際班,安工大附中藝術班(含中馬班),市二十二中市區、三縣宏志班,市外國語學校空乘班、外語課程實驗班,二中鄭蒲港分校市內國際班、市二中博望分校市區計劃等特色班類計劃和各省示范高中特長生類計劃以及中加雙語學校、二中鄭蒲港分校、秀山實驗學校市區自主招生計劃在此批次錄取。
設置特長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類志愿,考生可以在三類之間兼報但只能被一所學校錄取。錄取順序是:特長生、特色班、自主招生。填報特長生必須事先通過招生學校考核并達到規定要求,填報特色班的考生根據招生學校需要,由招生學校自行安排考核并達到規定要求。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批次的志愿錄取。
該批次錄取結束后,除市二中縣域班、國際班、市二十二中面向三縣的宏志班、二中鄭蒲港分校市內國際班以及市外國語學校外語課程班計劃外,其他缺額計劃將并入本校后續批次進行錄取。
(2)第一批次。市區四所省示范高中“指標生”計劃在此批次錄取。設置A、B、C、D四個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指標限額內,按照 “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該批次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以及按規定可以補錄的提前批次缺額計劃將及時公布,并面向市區考生公開征集志愿補錄。如缺額學校不止一所,則按照缺額學校數量設置平行志愿投檔。
(3)第二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以及按規定可以補錄的提前批次缺額計劃,在此批次錄取。設置A、B、C、D四個平行志愿,并按照上述平行志愿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該批次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將及時公布,并面向市區考生公開征集志愿補錄。如缺額學校不止一所,則按照缺額學校數量設置平行志愿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