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馬鞍山各縣繼續執行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100%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政策。
1、省示范高中“指標生”分配
各縣應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100%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政策,及時向社會公布,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釋工作,讓廣大學生及家長及時全面了解相關“指標生”分配政策。
2、錄取批次與志愿設置
(1)提前批次。特長生和特色班計劃在此批次錄取。設置特長生和特色班兩類志愿,考生可以兼報但只能被一所學校錄取。錄取順序是:特長生、特色班。填報特長生和特色班的考生必須事先通過招生學校考核并達到規定要求。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批次志愿錄取。
市二中博望分校面向當涂縣的計劃視作特色班,由招生學校根據需要自行安排考核,在當涂縣提前批次進行錄取。未完成計劃在第二批次進行錄取。
(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指標生”計劃在此批次錄取。設置A、B、C三個平行志愿,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該批次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以及按規定可以補錄的提前批次缺額計劃將及時公布,并面向本縣考生公開征集志愿補錄。如缺額學校不止一所,則補錄時按照缺額學校數量實行平行志愿。
(3)第二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招生計劃以及按規定可以補錄的提前批次缺額計劃,在此次批次錄取。設置A、B、C、三個平行志愿,按照上述平行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該批次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將及時公布,并面向本縣考生公開征集志愿補錄。如缺額學校不止一所,則補錄時按照缺額學校數量實行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