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宣城市各高中學校將繼續按照不低于當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分解指標比例,宣城中學將由市教體局確定,其他省級示范高中由所在縣市區教體局確定。”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在達到普通高中分數線的基礎上,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
到校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就讀滿三年且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并進一步提高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升入優質高中比例。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考生必須在學籍所在初中實際就讀滿三年(在籍且在校三年),方可填報分配到該校的指標生志愿。分解到校指標不錄取初中階段在籍超過三年的考生。
到校指標錄取出現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并列需要進行取舍時,則按照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學業考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仍相同,按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從高到低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低順序為:首先按A等級多者為先,其次按B等級多者為先);再相同,按照考生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四科學業考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今年高中學校的自主招生也做了嚴格規定,學校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后,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計劃不得超過該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招生學校須通過其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名單。
此外方案規定,省級示范高中招收歷屆生的比例控制在各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錄取初中階段在籍超過三年應屆考生的比例控制在各校招生計劃總數的2%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