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瑤海區嘉山路街道鴨一組自建房,有老郊區發的建房許可證,沒有房產證,建房許可證的名字是我去世的奶奶的,實際是我父母出資蓋的,我父母和奶奶在一個戶口本上,當時奶奶是戶主,奶奶于2006年病故,我父親2013年病故,現在戶口本上戶主是我母親,我女兒下學期小升初,咨詢瑤海區教育局,得知必須將建房許可證過戶給我母親,孩子才能在學區內入學,我想咨詢一下,到哪里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帶哪些材料?望領導們能盡快給予答復,謝謝!
解答來源:瑤海區
解答內容:經嘉山路街道了解,建房許可證只能證明房屋不是違章建筑物,這并不能代表房屋已具備交易條件?,F在城市基本上沒有宅基地了,但是農村每戶都有宅基地,而且在宅基地上面建造了房屋。這就給很多村民一個感覺就是宅基地也是屬于自家的,這是不對的,宅基地屬于集體,非個人的。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所有權屬于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也不適用于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