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學,需將戶口轉入,辦理業務時發現需要提供購房合同、合同備案、購房發票。經查找發現只能找到09年當時簽的購房合同原件,但發票和合同備案都找不到了,請問我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可以辦理。(去置業公司查了,房產局可以看到房產證原件,請問到房產局申請房產證復印件,提供房產證復印件可以辦理嗎)
處理意見:群眾反映的“戶口轉入”問題,市公安局現辦理答復如下: 如有不動產權證,即可攜帶戶口本、不動產權證到轄區派出所或者行政服務大廳公安窗口辦理落戶。已向反映人解釋。如有疑問,可以咨詢0557-2812636。【宿州市12345政府熱線】
處理單位:網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