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租房主要是以下二種:
1: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
2: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租房
其中,新就業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公租房申請必須通過單位,讓單位提交!
3 月 26 日,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公布市區年度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明確了市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三類保障對象的準入條件。
與去年相比,申請公租房的條件在收入上有所調整。
合肥申請公租房條件
對市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準入條件作相應調整,具體為: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為市區戶口,并在市區實際居住;
2.申請家庭申請當月前連續12個月內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0378元/年(2532元/月);
3.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6M2;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年滿35周歲以上的單身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本人為申請人。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戶籍或居住1年以上;
2.申請人具有大中專以上學歷;
3.申請人自畢業當月起未滿5年;
4.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有手續完備的勞動(聘用)合同(截至申請時,勞動合同剩余期限滿1年),并正常連續繳存社會保險金或住房公積金;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6.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符合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時,租金標準參照區域周邊同地段、同類別普通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70%確定。
三、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
2.申請人持有就業地居住證;
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截至申請時,勞動合同剩余期限滿1年),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或住房公積金18個月(含)以上;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私有住房;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符合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申請審核程序不變。
申請方式
(一)市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符合條件的家庭由申請人(申請人應當為申請家庭的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社居委提出申請,如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可推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申請人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明或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及在城鎮有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
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或外來務工人員,向用人(工)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身份、婚姻、學歷、社保和勞動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由用人(工)單位向注冊地鄉(鎮)、街道辦事處集中申報。
(三)市區無房家庭
符合條件的家庭由申請人(申請人應當為申請家庭的戶主)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如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可推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年滿18周歲單身無房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本人為申請人。
申請人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需提供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含家庭所有成員的無房證明(提交原件),以單身人士名義申請的提供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本人無房證明(提交原件)。
租金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市級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按照《關于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執行。
可以參考下: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承租市級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參照區域周邊同地段、同類別普通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70%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