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畢業時把戶口轉成城鎮戶口,現在是否可以轉回農村戶口,縣城也未買房,沒有戶口本,只有一張集體戶口的證明。現在需要轉回農村戶口贍養父母。需要什么資料?在哪辦理?還請幫忙,萬分感謝!
解答內容:
根據《安慶市戶政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農村集體土地區域戶口遷入按以下兩種情形辦理:一、直系親屬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投靠人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正式員工的除外)。二、其他類:在擬遷入地農村地區擁有宅基地使用權且在當地居住生活的人員,可以辦理當地常住戶口登記(投靠人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正式員工的除外)。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直接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戶政大廳)申請辦理。
直系親屬投靠申報材料:《居民戶口簿》,被投靠人與投靠人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戶口遷入證明,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正式員工證明。
其它類戶口遷入申報材料:宅基地使用權證明,不在控制遷移范圍內證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戶口遷入證明,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正式員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