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合肥市應急管理局: 本人2023年經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了高壓電工操作證,如果現在從事低壓電工作業,我還需要重新報考低壓電工操作證嗎?
回復單位合肥市應急管理局
解答內容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第63號、第80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高壓電工作業是指對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低壓電工作業是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因此您需要重新培訓、考試,取得低壓電工操作證后,方可從事低壓電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