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的具體流程如下:
1. **了解轉學政策和條件**:
- 確認孩子的轉學原因符合規定,如家長工作調動、戶籍及家庭住址變動或其他正當理由。
- 提前向擬轉入學校咨詢學位情況,確認學校有接收轉學生的名額。
2. **準備相關材料**:
- 學生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用于證明學生的身份及戶籍信息。
- 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若有房產),證明學生家庭在城區的居住地址;若為購房合同,需同時提供購房發票等相關證明材料。
- 學生學籍表,由轉出學校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包含學生的基本信息、學業成績、獎懲情況等。
- 家長工作調動證明(若因家長工作調動轉學),如工作單位出具的調動函、任命文件等。
3. **提出轉學申請**:
- **向擬轉入學校申請**:家長攜帶上述材料前往擬轉入學校,向學校教務處或負責轉學事務的部門提交轉學申請,學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
- **填寫轉學申請表**:學校審核通過后,向家長提供轉學申請表,家長如實填寫學生的基本信息、轉學原因、轉出學校等內容,并簽字確認。
4. **轉入學校審核**:
- 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包括學生的學籍信息、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學校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面試或測試,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和適應能力。
- 若學校審核通過,認為學生符合轉學條件且學校有學位接收,學校將在轉學申請表上簽署同意轉入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5. **轉出學校辦理手續**:
- **家長申請**:家長攜帶轉入學校簽署同意轉入意見的轉學申請表,前往轉出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 **轉出學校審核并辦理**:轉出學校審核轉學申請,確認學生的學籍信息和轉學原因。轉出學校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轉出申請,并打印學生的學籍卡,加蓋學校公章后交給家長。
6. **教育部門審批**:
- **提交申請材料**:家長將轉入學校和轉出學校簽署意見的轉學申請表、學生學籍卡等材料提交給廬江縣教體局教育科。
- **審批**:教體局對轉學申請進行審批,核實轉學手續是否完備、符合規定。
7. **完成轉學手續**:
- **交回申請表**:家長將審批通過的轉學申請表交回轉入學校。
- **學籍轉接**:轉入學校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完成學籍轉接操作,將學生的學籍從轉出學校調入轉入學校。
- **學生報到**:學生按照轉入學校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入學,正式開始在新學校的學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