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如下:
1. 初審:
申請提交:申請家庭原則上以戶主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如果是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職工等,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請。申請時需填寫《安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材料審核:居(村)民委員會或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窗口受理后,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初審。需提交的材料可能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件、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住房證明、社保或公積金繳納證明等。具體要求因申請人類型而異:
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車輛及經營法定人證明等。
棚戶區改造征遷中的困難戶需提供征遷協議、經濟困難家庭證明。
引進人才應提供人才管理部門引進或認可證明、學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等。
新就業職工需提供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證明、學位證書等。
外來務工人員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等。
結果報送:初審通過的家庭資料將報送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
2. 復審:
登記建檔: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對申請家庭資料進行登記、造冊、建檔。
公示:進行復審公示,公示期通常不少于一定工作日(具體時間可根據當地規定)。
報送:公示期滿后,將符合申報條件的家庭資料報送區住房保障部門。
3. 審批:
部門聯審: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后,會同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工商質監(市場監督)等相關部門,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進行審查。
公示名單:將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也不少于一定工作日。
備案:公示期滿后,將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報送市住建局備案。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說明理由,并書面通知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再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及時告知申請人。
4. 配租:
房源分配:市住建局根據各區審批的配租對象順序及數量,按比例確定分配到各區的房源數及房號,并由有關部門現場公證。
確定對象:各區住房保障部門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具體的配租對象及房號,同樣由有關部門現場公證。
公示及備案:配租結果在各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各區將配租結果報送市住建局備案。
辦理入住:市住建局委托的運營機構負責與配租對象簽訂租賃合同,辦理安置入住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