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條件如下: 1、當前企業在職參保職工:(1)失業保險參保繳費累計滿1年以上;(2)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等級證書,且在發證之日起一年以內。 2、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等級證書,且在發證之日起一年以內。 3、同一職業(工種)證書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補貼;同時同一職業(工種)證書已享受高級別證書技能提升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 4、每人每自然年度享受技能提升補貼不超過3次,技能提升補貼與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 5、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如申請時間跨年度,則需按2025年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