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據:合肥市《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改革實施方案(2025年)》
評價維度:
品德發展:志愿服務時長、文明行為記錄;
學業水平:過程性評價(課堂表現、作業質量)占比60%;
身心健康:體質健康測試、心理健康篩查;
藝術素養:音樂、美術課程考核+校級展演表現;
勞動實踐:家務勞動打卡、校內勞動崗位履職。
評價流程:
數據采集:
學校每月上傳學生行為數據至市級平臺;
家長通過“皖事通”補充家庭實踐記錄。
多元評價:
教師評語(占30%)、同學互評(20%)、自我評價(10%);
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藝術、體育專項測評。
結果應用:
作為評優評先、校長推薦生選拔依據;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檔案同步推送高中學校。
家長參與:
每學期可查看評價報告并提出異議;
參與“家長觀察員”活動,監督評價過程。
政策銜接:評價結果與“指標到校”名額分配掛鉤,弱校學生通過特長評價可獲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