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名劉姓女會計師與朱女丈夫阿忠(化名)舊情復燃,朱女出示兩人對話內容,顯示阿忠將劉女暱稱訂為“寶貝“,卻稱她是“如花“,認定兩人有婚外情,向劉女求償。劉女庭訊時否認有奸情,當地法院仍認定劉女及阿忠超越友誼關系,判她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定讞。
據報導,朱女表示,劉女和阿忠不僅牽手、摟腰逛街,還經常在深夜以電話傳情,且朱女出示兩人的通訊軟體對話內容,阿忠以以“寶貝“稱呼劉女,卻用和藝人同名的“如花“稱呼她。劉女更對阿忠說:“既然怕如花,那就停吧!“等話,朱女以破壞婚姻為由,向劉女求償100萬元。
當地法院認為,劉女和阿忠常在半夜密集以電話聯系,已超出正常友誼關系,且擁有摟腰、搭肩等親密舉動,已侵害朱女配偶權益,判劉女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