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政府接連對網召共乘車公司Uber和Lyft收緊規管,繼要求查閱公司的司機行車數據后,亞裔市議員金貞研更提議,市府可以向兩間公司,每次載客時“抽傭”。
市議員金貞妍認為,“共享經濟”有很多好處,但公司的營運令市內塞車情況惡化,故賺錢后應回饋部分利潤,解決有關問題。麻省早前立法,向Uber、Lyft等公司,每程抽取傭金20美分,并規定不能將款項轉嫁乘客。金貞妍則未提出建議金額。
本周,市檢察長赫雷拉亦要求Uber和Lyft,交出近4年旗下司機的行車習慣及他們在哪些地區營運等數據,以了解司機工作時是否守法。目前,網上出租車公司只須向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公開部分數據,基于商業機密下不愿向市府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