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周四(21日)上午推行共享單車新政,正式在市內范圍劃定部分路段為共享單車禁停禁投區。若用戶連續3次違例停車而不處理,將被處罰20元人民幣;相關單車企業也將扣除用戶的信用分,以及收取挪車費。
武漢市江岸區城管委在周四早上9時30分,召集了“ofo小黃車“、“哈羅單車“與“摩拜“3家單車企業與民眾代表,在當地沿江大道武漢科技館門前廣場,宣布啟動共享單車禁停和禁投區新政。涉及的3個路段包括解放公園路、沿江大道與惠濟路。
據了解,若有共享單車用戶在相關區域違規停車,將會在1分鐘內收到單車企業發送的違停挪車提醒;若用戶不予處理,則會被記錄,并在月尾傳送給城管部門。累計違規3次者,將被處以上述處罰。至于單車企業若違規投放單車,城管部門將予以處罰,并責令其30分鐘內清理,否則單車將被強制收整。
江岸區城管委執法大隊政委萬義表示,鑒于當地民眾經常在相關路段胡亂堆放單車,嚴重擠占機動車道,故當局先在相關路段實行新政;在農歷新年前后,還會把禁停禁投區進一步擴大到城市軌道車站出入口等區域,以緩解相關區域單車堆積、占道和擁堵等現象。另外,又會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約500平方米停車區域,滿足約700輛單車停放。
萬義又指,目前這些路段屬于禁停禁投,是為走向電子圍欄技術的管理做好鋪墊和過渡。若配套條件成熟,就會在禁停路段上劃定一些電子圍欄區域,允許電子圍欄區域內停放共享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