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購產權車位,物業收取每月50元管理費,有收費文件依據嗎?物價部門對此收費有指導價文件嗎?
現回復如下: 《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五十九條等條款規定:新建物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在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應當依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建設單位應當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前期物業管理的內容予以約定。已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物業服務合同,對物業服務項目、物業服務費用收取標準和方式等進行約定。 根據《安徽省定價目錄》住宅小區停車收費不屬政府定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協商約定。 省物價局 2018年1月3日
處理單位:安徽省物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