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父親也就是我的戶口在蚌埠市蚌山區,新生兒母親的戶口在蚌埠市懷遠縣,小孩是在老家山東省出生的(出生證明是山東省那邊醫院的證明),如果入戶到我的戶口下,需要哪些手續和材料,流程是什么樣的?還有一般小孩出生最遲多久內必須入戶。
處理意見:憑以下材料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 1.結婚證;2.出生證;3.入戶方的戶口本與身份證;4,若父母民族不一致的情況下,需父母雙方到現場辦理,并攜帶雙方戶口本及身份證。 新生兒如果是非婚生,請另行咨詢。 按規定新生兒出生后應當在一個月內為其辦理入戶手續,
處理單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