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在合肥學校交的醫保,在肥東為什么不能用?
解答來源:市醫保中心
解答內容:經電話了解您詢問的是合肥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在肥東的藥房能否使用的問題,根據目前合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2019年度合肥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門診待遇包括基層普通門診、大額普通門診、大學生普通門診和特殊病門診:
1、參保居民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醫保報銷范圍,不設起付線,實行按比例封頂報銷,醫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單次分別最高支付20元、50元,年度基金最高支付100元每人;
2、大額普通門診是指一個參保年度內,參保居民在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單次達到300元且年度累計超過600元以上的部分,按40%比例給予報銷,年度基金累計最高支付1500元每人
3、在校大學生普通門診可以按照30元/人標準由學校包干使用,不再享受基層普通門診和大額普通門診待遇;
4、特殊病門診是指參保人員患有規定的特殊病種,經申請確認后,享受每月限額下按一定比例報銷待遇。
居民醫保門診待遇由于是屬地管理,只能在合肥市本級定點醫療機構使用,且目前尚未開通普通藥房待遇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