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起正式開始辦理】昨日,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報,該中心已簽訂有關合作協議,將率先在淮海經濟區內的宿州、淮北、商丘、菏澤、棗莊、連云港、宿遷等7個已簽約的核心城市開辦住房公積金貸款互認互貸,即繳存互認、貸款互貸。該業務9月17日起正式開始辦理。
根據協議,7個簽約城市繳存職工在徐州購房置業,按照徐州市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取消公積金貸款戶籍的限制,職工只需在原所在城市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并由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繳存明細》(6個月(含)以上),即可向徐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來源:徐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