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工作單位交了社保,請問老家需要再交嗎
處理意見: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17號) 第五條??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第六條??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第八條??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于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并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具體詳情請您咨詢社保繳納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方式: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在“省級”上選擇“XX市”、再在“部門窗口”上選擇“市人社局”,根據“政務服務事項”選擇相關業務進行咨詢;也可撥打12333熱線咨詢。
處理單位: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