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職工提取公積金指南匯總版來啦!宿州市職工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二手房以及拆遷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帶哪些材料?以下四種情況分別為廣大職工網友一一列出。
一、宿州市職工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
(一)請您準備以下提取材料
說明:1、購房一年以內(以商品房網上備案確認單時間為準)辦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辦理。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已實際支付房款。
2、申請提取時,提取人應不在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
3、本地購房有疑義的,購房材料留置審核。
4、異地購買商品房的,采取留置審核,申請人簽署承諾書。
(二)辦理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申請、提取服務指南可在中心服務網點領取或通過中心網站下載
2、本人持以上相關材料至中心服務網點申請受理。
3、中心審核通過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簽字確認。
(三)特別提示
1、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由職工本人辦理。職工本人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應由繳存單位經辦人辦理,并提供經辦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單位出具的委托書加蓋公章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
2、職工個人信息有誤的,需更正后方可辦理;表格均可在宿州公積金網站(www.ahszgjj.com)下載使用。
3、本地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有疑義的,購房材料留置審核。異地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采取留置審核,申請人簽署承諾書。
4、申請提取時,提取人應不在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
5、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6、政策咨詢電話:市直中心3054115,埇橋區辦事處 3027513,碭山縣管理部 2276766,蕭縣管理部3797002、3797003,靈璧縣管理部2379058、2379060 ,泗縣管理部7025655。
二、宿州市職工購買存量住房(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
(一)請您準備以下提取材料
說明:1、購房一年以內(以不動產權證時間為準)辦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辦理。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已實際支付房款,提取金額至百元整。
(二)辦理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申請、提取服務指南可在中心服務網點領取或通過中心網站下載。
2、本人持以上相關材料至中心服務網點申請受理。
3、中心審核通過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簽字確認。
(三)特別提示
1、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由職工本人辦理。職工本人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應由繳存單位經辦人辦理,并提供經辦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單位出具的委托書加蓋公章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
2、職工個人信息有誤的,需更正后方可辦理;表格均可在宿州市公積金網站下載使用。
3、本地購買存量住房(二手住房)有疑義的,購房材料留置審核。異地購買存量住房(二手住房)的,采取留置審核,申請人簽署承諾書。
4、申請提取時,提取人應不在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
5、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7、政策咨詢電話:市直中心3054115,埇橋區辦事處 3027513,碭山縣管理部 2276766,蕭縣管理部3797002、3797003,靈璧縣管理部2379058、2379060 ,泗縣管理部7025655。
三、宿州市職工購買拆遷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
(一)必備材料
說明:1、購房一年以內(以房屋征收安置證時間為準)辦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辦理。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已實際支付房款,提取金額至百元整。
(二)辦理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申請、提取服務指南可在中心服務網點領取或通過中心網站下載。
2、本人持以上相關材料至中心服務網點申請受理。
3、中心審核通過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簽字確認。
(三)特別提示
1、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由職工本人辦理。職工本人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應由繳存單位經辦人辦理,并提供經辦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單位出具的委托書加蓋公章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
2、職工個人信息有誤的,需更正后方可辦理,表格可在中心網站下載。
3、申請提取時,提取人應不在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
4、以上相關材料只針對市直和埇橋區辦事處,其他管理部根據當地政策制定相應的拆遷提取材料。
5、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7、政策咨詢電話:市直中心3054115,埇橋區辦事處 3027513,碭山縣管理部 2276766,蕭縣管理部3797002、3797003,靈璧縣管理部2379058、2379060 ,泗縣管理部7025655。
四、宿州市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
(一)必備材料
序號 材料名稱 原件份數 備注
1 《宿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申請》 一份 提取人簽字
2 申請人身份證(不可用臨時身份證) 需查驗 身份證過期或無磁需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
3 結婚證 需查驗 主貸款人配偶提取時,需提供結婚證
4 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 需查驗 未登記影像資料和未留影像資料的首次提取需提供
5 銀行出具的近三個月以上的還貸記錄(加蓋銀行業務章) 一份 有效期一個月,還款期間發生提前或結清還款的,須另外出具提前還款或結清憑證原件。
6 房屋產權證明 需查驗未登記影像資料和未留影像資料的首次提取需提供。(如房屋產權人的不動產權證原件或房地產管理局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7 銀行卡(儲蓄存折) 一張 持本人有效收款銀行儲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
說明:1、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主貸款人優先提取需提供必備材料中的1、2、7三項,配偶憑結婚證與主貸款人同一天內差額提取,雙方提取每次不得超過當期還貸款本息額。
2、商業住房貸款及宿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含四縣一區以外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主貸款人優先提取,需提供必備材料中的1、2、3、4、5、6、7項,配偶憑結婚證和主貸人提取憑證一個月內差額提取,雙方提取每次不得超過當期還貸款本息額。
3、同一套住房組合貸款的,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主貸款人需提供必備材料中的1、2、7三項,配偶憑結婚證和主貸人的提取憑證同一天內差額提取,雙方提取每次不得超過當期還貸款本息額。
4、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周期為12個月),在償還第一筆貸款的次年對應月份或之后辦理。每年僅可按一套住房提取,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貸款償還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類型提取。
5、提前部分還款可憑銀行出具的部分還貸繳款單(加蓋銀行印章)原件,到中心辦理提取,有效期為三個月。提前一次性結清貸款可憑銀行出具的還清繳款單或結清證明(加蓋銀行印章)原件,到中心辦理提取,有效期為三個月。
(二)辦理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申請、提取服務指南可在中心服務網點領取或通過中心網站下載。
2、本人持以上相關材料至中心服務網點申請受理。
3、中心審核通過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簽字確認。
(三)特別提示
1、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由職工本人辦理。職工本人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應由繳存單位經辦人辦理,并提供經辦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單位出具的委托書加蓋公章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
2、職工個人信息有誤的,需更正后方可辦理,表格可在中心網站下載。
3、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4、政策咨詢電話:市直中心3054115,埇橋區辦事處 3027513,碭山縣管理部 2276766,蕭縣管理部3797002、3797003,靈璧縣管理部2379058、2379060 ,泗縣管理部702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