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福樂門國際廣場,2012年收房的時候,土地證材料被物業扣留, 后物業管理混亂遺失土地證辦理材料,故一直沒有辦理土地證。 不過該房具有房產證,是為業主我本人辦理。 因此詢問: 在這樣情況下,是否需要進行處理? 是否需要換不動產權證? 如需要的話,采取怎樣的方式進行辦理呢? 感謝。
回復單位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解答內容:
經蜀山不動產分中心核實,已取得房產證尚未辦理土地證的無需申請辦理,房產證繼續有效,如需要換不動產權證,本人憑現有的房產證原件、身份證到蜀山不動產分中心換發不動產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