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訴:
我于2018年下半年購買淮南金地天悅樓盤住宅,買賣過程中該樓盤售樓人員明知我有公積金的情況下,不讓使用公積金貸款,并聲稱該樓盤全部業主都不讓用公積金貸款,只能選擇商貸。
由于當時是賣方市場,一房難求,初次購房經驗不足,我們許多業主都迫于形勢簽訂了購房協議,并開始償還商業貸款。可商貸利率比公積金高出不少,工薪階層苦不堪言。
后來了解到,國家對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是有規定的,開發商無權單方面拒絕。那么像我們這種情況,多支出的銀行利息是不是應該由開發商補償給我們業主?現在還能不能改為公積金貸款?
中共淮南市委辦公室回復:
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委書記留言反映公積金貸款問題,淮南市委高度重視,認真予以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淮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貸率已連續18個月超過95%的警戒線,近幾個月個貸率已超過100%,達到住建部規定的三級預警。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徽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機制實施辦法》(建金〔2017〕49號)”文件精神,為保障資金安全有效運行,緩解貸款資金壓力,2019年8月23日,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審議決定暫停“商轉公”業務,2019年10月1日執行。待資金緩解后,再重新開展該項業務。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已與您聯系,詳細說明了相關政策,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來源: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