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您好!本人滁州市區有滿2年唯一住房一套,90平米以內。現欲出售,請問作為賣方需要交納哪些稅費,征收標準是多少?
轉辦單位:國家稅務局滁州市稅務局
答復情況:解答來源::國家稅務局滁州市稅務局
答復意見:
尊敬的來信人:您好!您所咨詢的問題經業務部門回復:個人所得稅部分:1、對納稅人能夠完整、準確地提供轉讓房屋收入、成本和費用憑證的,經征收機關審核后,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房屋過程中繳納的稅金以及有關合理費用,其余額按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2、納稅人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住房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住房原值和應納稅額,按其住房轉讓全部收入的1%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增值稅部分: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