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馬鞍山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又發布了一批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此次征收涉及花山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兩個區域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9年度第16批次)(2019年第41號)
2019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達《關于馬鞍山市2019年度第16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皖政地〔2019〕1061號),批準征收馬鞍山市花山區霍里街道蘇李村甘里村民組、霍里村雨佳村民組、恒德村民組等集體土地0.443公頃,用于城鎮建設。
征收土地位置
詳見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被征村(組)地類及面積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馬鞍山市花山區霍里街道蘇李村甘里村民組、霍里村雨佳村民組、恒德村民組等集體土地,共計0.443公頃,均為農用地(其中耕地0.0147公頃)。
補償標準
土地、附屬物補償標準及符合安置條件的農業人口安置標準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馬鞍山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第48號令)和《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馬鞍山市市區被征集體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馬政秘〔2015〕74號)等規定辦理。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權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到該項目征收現場辦公室(蘇李村、霍里村村委會)辦理征收補償登記手續。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搭、翻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收補償登記和被征房屋及附屬物補償登記的,以區級征收部門調查結果為準。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9年第11批次)(2019年第39號)
2019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達《關于馬鞍山市2019年第11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皖政地〔2019〕1058號),批準征收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前進社區魯村村民組、卸巷社區關莊村民組、楊村村民組、宋村村民組等集體土地6.3609公頃,用于城鎮建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位置
詳見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被征村(組)地類及面積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前進社區魯村村民組、卸巷社區關莊村民組、楊村村民組、宋村村民組等集體土地,共計6.3609公頃,其中農用地6.3592公頃(其中耕地5.3716公頃),建設用地0.0017公頃。
補償標準
土地、附屬物補償標準及符合安置條件的農業人口安置標準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馬鞍山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第48號令)和《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馬鞍山市市區被征集體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馬政秘〔2015〕74號)等規定辦理。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權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到該項目征收現場辦公室(前進社區、卸巷社區)辦理征收補償登記手續。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搭、翻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收補償登記和被征房屋及附屬物補償登記的,以區級征收部門調查結果為準。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9年第8批次)(2019年第38號)
2019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達《關于馬鞍山市2019年第8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皖政地〔2019〕1057號),批準征收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前進社區金下村民組、三西村民組等集體土地2.6717公頃,用于城鎮建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位置
詳見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被征村(組)地類及面積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前進社區金下村民組、三西村民組等集體土地,共計2.6717公頃,其中農用地2.3072公頃(其中耕地2.1124公頃),建設用地0.3645公頃。
補償標準
土地、附屬物補償標準及符合安置條件的農業人口安置標準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馬鞍山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第48號令)和《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馬鞍山市市區被征集體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馬政秘〔2015〕74號)等規定辦理。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權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到該項目征收現場辦公室(前進社區)辦理征收補償登記手續。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搭、翻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收補償登記和被征房屋及附屬物補償登記的,以區級征收部門調查結果為準。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9年度第26批次)(2019年第42號)
2019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達《關于馬鞍山市2019年度第26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皖政地〔2019〕104號),批準征收馬鞍山市花山區霍里街道霍里村上西村民組、恒德村民組等集體土地5.2635公頃,用于城鎮建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位置
詳見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被征村(組)地類及面積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馬鞍山市花山區霍里街道霍里村上西村民組、恒德村民組等集體土地,共計5.2635公頃,均為農用地(其中耕地4.0229公頃)。
補償標準
土地、附屬物補償標準及符合安置條件的農業人口安置標準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馬鞍山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第48號令)和《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馬鞍山市市區被征集體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馬政秘〔2015〕74號)等規定辦理。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權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到該項目征收現場辦公室(霍里村村委會)辦理征收補償登記手續。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搭、翻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收補償登記和被征房屋及附屬物補償登記的,以區級征收部門調查結果為準。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9年第17批次)(2019年第40號)
2019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達《關于馬鞍山市2019年第17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皖政地〔2019〕1062號),批準征收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社區街道村民組街興村民組、甘東村民組、岱山村小莊村民組、李前村民組、李后村民組、周樓村民組、申莊村民組、向陽村民組等集體土地13.5002公頃,用于城鎮建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位置
詳見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被征村(組)地類及面積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社區街道村民組街興村民組、甘東村民組、岱山村小莊村民組、李前村民組、李后村民組、周樓村民組、申莊村民組、向陽村民組等集體土地,共計13.5002公頃,其中農用地12.8646公頃(其中耕地11.1924公頃),建設用地0.0038公頃,未利用地0.6318公頃。
補償標準
土地、附屬物補償標準及符合安置條件的農業人口安置標準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馬鞍山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第48號令)和《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馬鞍山市市區被征集體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馬政秘〔2015〕74號)等規定辦理。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權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到該項目征收現場辦公室(金山社區、岱山村)辦理征收補償登記手續。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搭、翻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收補償登記和被征房屋及附屬物補償登記的,以區級征收部門調查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