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受理對象為我市戶籍公民。由本人(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隨同前往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持戶口本、帶有照片的個人有效證件或張貼個人照片(蓋騎縫章)的有效證明,到居民身份證辦理點申請辦理。
重新申領居民身份證:已辦理帶指紋居民身份證且現場核驗通過的,無需提供證明材料;無法現場核驗指紋的,需提供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護照、駕駛證、社保卡等能證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證件之一,到居民身份證辦理點申請辦理。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受理對象為我市戶籍公民。由本人(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隨同前往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持戶口本、帶有照片的個人有效證件或張貼個人照片(蓋騎縫章)的有效證明,到居民身份證辦理點申請辦理。
重新申領居民身份證:已辦理帶指紋居民身份證且現場核驗通過的,無需提供證明材料;無法現場核驗指紋的,需提供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護照、駕駛證、社保卡等能證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證件之一,到居民身份證辦理點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