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交字〔2020〕7號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春節期間市區巡游出租車實行臨時加價的通知 市區各出租汽車公司、經營者:
為加強春節期間市區巡游出租車客運市場管理,規范出租車客運價格行為,維護經營者和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市區巡游出租車春節期間實行臨時加價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臨時加價收費標準為每趟次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價3元,加價時間為除夕零時至正月初六24時(共7天),此后恢復原批準價格。
二、各出租汽車公司及經營者應在巡游出租車內醒目位置進行價格公示,提高服務質量,提升群眾出行滿意度。
三、價格行政主管、價格行政執法和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依法嚴處春節期間違反規定亂漲價、亂收費行為。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0年1月20日